高庭擇定4月12日聆審 安華峇東埔投票權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高庭擇定4月12日聆審 安華峇東埔投票權案

(吉隆坡17日訊)高庭今日擇定4月12日,聆聽反對黨前領袖拿督斯里安華針對選委會和2造,否決他在去年峇東埔國席補選投票權訴訟案。



副主簿官諾哈絲妮雅是在內庭擇定有關日期。

出席者有代表選委會、第二及第三答辯人即選委會前主席丹斯里阿都阿茲和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阿茲占和娜特拉,以及安華代表律師梅麗莎。

阿茲占在庭外透露,高庭法官拿督諾比阿里芬將聆聽有關案件申請。



安華是在2015年5月6日入稟高庭起訴選委會及政府,要求法庭宣判他為合格選民,並可以在峇東埔補選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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