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廟會聘59人只來15人 黃偉益:RELA拿了錢不做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北馬頭條】廟會聘59人只來15人 黃偉益:RELA拿了錢不做事

RELA團員在各大小盛大活動中維持交通秩序(檔案照)。
RELA團員在各大小盛大活動中維持交通秩序(檔案照)。

(檳城17日訊)檳城廟會大會主席兼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炮轟志願警衛局“拿了錢不做工”!



他揭露,檳城廟會主辦單位支付1萬608令吉現金,僱聘59名志願警衛局(RELA)團員,以在廟會維持秩序,但最終出現的團員只有15人,拿了錢的副團長甚至消失無蹤。

他說,廟會主辦單位負責人(協調RELA)尤祖吉,今日已到土庫街警局報案,指該名隸屬東北縣警衛局的副團長 Chan Tang Eng收了上述款項后,沒安排59名團員到廟會維持秩序,令活動的交通情況出現問題。

黃偉益今日在服務中心,連同尤祖吉召開記者會,這麼說。



他指出,1萬608令吉現金已在本月12日(週五)支付給該名副團長,最后接觸到對方是13日(週六)凌晨3時,在廟會現場,自此就聯絡不上。

他在記者會前和該團女官員姬德拉會見,對方有指還找不到該副團長。

他說,RELA每次都要求現金,指稱沒特定戶頭付錢給執勤團員,而且團員通常執勤后要求領現金。

“所以我們配合這項條件,但如今現金拿了,卻交不到貨。我們也不確定 Chan Tang Eng有沒有付錢給執勤團員。”

他說,由于少了RELA站崗,加劇廟會活動的交通問題,這個情況理應在充足團員站崗下不會發生。

“除了檳城廟會,負責安排RELA在檳城燈會執勤的,也是Chan Tang Eng。目前我們會扣起所有余款,直至得到RELA方面的滿意解釋為止。”

先扣起餘款

他透露,廟會僱聘RELA總費用是1萬1696令吉,餘款1088令吉將扣起;燈會費用6328令吉,已支付2300令吉,餘款4028令吉也將扣起。

另一方面,今日會見黃偉益的女官員姬德拉接受本報記者電訪訪時說,該團將進行調查,一有進展將通知黃偉益。

她說,現階段她無法提供任何評論,並要求記者聯絡該局檳州主任。但至截稿為止,記者仍無法聯絡上州主任。

轟消拯隊沒錢拿就不執勤

黃偉益炮轟檳州消拯隊,“為了100令吉不來執勤!”

他說,檳州消拯隊原本參與廟會兩個部分,即活動全程和晚上11時的煙花環節站崗,也根據要求安排好站崗帳篷。

“雖然消拯隊要求的執勤津貼只是100令吉(3名消拯員),但我們不認為,由檳州政府為民眾舉辦的活動,須付錢給消拯隊,所以沒支付,結果消拯隊真的沒派人來執勤。”

他強調,若廟會當晚發生什麼意外,他要消拯隊負上全責。

他向媒體展示信件說,他2月3日致函消拯隊要求豁免執勤津貼,而于11日對方回函指,豁免要求不獲批准。

“為什麼消拯隊服務要拿錢?保障民眾安全是他們的責任。”

他促請兩位部長,包括副首長兼內政部長阿末扎希及房屋部長拉曼達蘭,為屬下兩個志願警衛局和消拯隊的腐敗,作出解釋。

要求15人延長服務才解決

廟會主辦單位負責人(協調RELA)尤祖吉指出,主辦單位支付的費用是要求RELA安排59人,在廟會的不同時段執勤。

他說,首個執勤時段是2月12日(週五)晚上7時至翌日(13日)清晨7時,但最終只有15名團員出現。

“幸好我們在首時段結束前,早點到現場才發現沒RELA接班的問題,隨即要求這批15人幫忙,留下延長服務,否則週六完全沒RELA執勤了。”

他說,這批15人于是留下執勤至14日(週日)凌晨1時,13日(週六)下午3時后,團員召喚到另外20名團員陸續來幫忙。

黃偉益:講話要用腦
錢不夠用怎報大數!

黃偉益強調,檳州政府主辦燈會聘請執勤的志願警衛局(RELA)費用,沒有“報大數”,因為RELA要求的每小時執勤費不止6令吉。

民政黨檳州青年團州委鄧振胜于本月12日發表文告質問,檳州政府主辦燈會的警衛開銷是否涉嫌報大數?並要求負責該活動的黃偉益解釋,及促請檳州警衛團及反貪會介入調查。在其文告中說,黃偉益向媒体指,州政府10天聘請2名RELA團員及一名組長監場,而這3名團員每天開銷包括伙食1000令吉。

黃偉益週三(17日)在記者會上解釋,2012年馬來西亞志願警衛局法案下,每名RELA團員的可領取的津貼是每小時6令吉,團長級則每小時7.80令吉,RELA官員承認,這只是最低津貼。

他說,根據RELA官員稱,通常私人甚至政府活動,RELA執勤津貼是每小時8令吉,甚至更高,也就是說,根本沒法定數額,RELA甚至可談判執勤津貼數額。

“所以在燈會活動,我們無法享有每小時6令吉的津貼,而須支付每人每小時8令吉,同時要求我們支付每人10令吉伙食費。”

他說,雖然說明是4名團員執勤,但最終出現的只有兩人,官員也不見蹤影,但RELA還是照收每天的30令吉伙食費。

檳城燈會負責人楊健崴在記者會上出示支付給RELA的單據,以作證明。

黃偉益說,燈會活動總開銷是31萬5000令吉,主辦單位只尋求到24萬8000令吉贊助費,其中5萬來自檳州政府撥款,錢都不夠用了,還報什麼大數?

“民政黨質疑我們,我們錢都不夠了,還報大數來做什麼?給自己痛苦啊?講話要用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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