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法庭首席法官 贊成設特別法庭解糾紛

(吉隆坡17日訊)伊斯蘭法庭首席法官丹斯里依布拉欣隆布,針對因配偶皈依伊斯蘭后,產生孩子監護權的衝突,贊成設立特別法庭或仲裁庭,以解決糾紛。

他建議,特別法庭或仲裁庭應同時存在兩種法律制度,即伊斯蘭法和民事法,成員概括統治者理事會的代表,以解決穆斯林與非穆斯林配偶離婚個案孩子監護權的爭奪官司。

他昨日出席一項活動后指出,特別法庭或仲裁庭必須由伊斯蘭法和民事法制度的兩個法官坐在一起,找出彼此法律體系中的最好解決方案。

依布拉欣隆布指出,非穆斯林不應該害怕伊斯蘭法律程序,伊斯蘭法庭會優先考慮把孩子監護權交給母親。

他也提醒穆斯林,指穆斯林除了受到伊斯蘭法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民事法約束,而非穆斯林則不受伊斯蘭法約束。

大馬穆斯林律師協會主席拿督再努禮扎上週提出上述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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