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宗煽动案撤销 哈山卡林感谢总检察署
(新山17日讯)又一宗煽动案撤销!
人民公正党柔州主席哈山卡林因发表“袋鼠法庭”言论,早前在煽动法令下被控,今日获总检察署撤销其控状。
这是继总检察署日前撤销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及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的煽动控状后,再有柔州政治人物获撤销相关控状。
哈山卡林今早在律师潘伟斯陪同到新山地庭上庭,主控官雪拉玛丽娜以总检察署已接获被告代表律师要求撤销控状的陈述信,向法庭申请撤销此控状,获法官卡马鲁丁批准。
发表“袋鼠法庭”言论
较后,哈山卡林在庭外向媒体表明,他希望1948年煽动法令被废除,此法令过时且涉及范围太广,并与联邦宪法第10条文保障人民言论自由有所抵触。
他感谢总检察署撤销其煽动控状,并感谢潘伟斯律师替他写信及非政府组织助付保释金。
潘伟斯说,随着阿兹米沙隆及哈山卡林获总检查署撤销煽动控状,相信是一项新趋势,其他已被控煽动罪者也应被撤销,使到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彰显其独立性,恢复民众信心。
哈林山卡是于去年11月17日首次在法庭面控煽动罪,控状指他于去年2月13日约晚上9时,在巴西古当区马赛城柏迪1路泊车场和大路,发表具煽动性言论,即哈山卡林形容大马法庭,有如“袋鼠法庭”(Mahkamah Kanggaru)。
根据词典,“袋鼠法庭”多用于被认为不公平的法庭审判或者裁决。被告当时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另外,涉嫌在推特发文侮辱雪州苏丹、在雪州莎阿南地庭被控3项煽动罪名的哈山卡林,当时同样不认罪,案件将于3月2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