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列正課強制參與 華小電腦班越來越貴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17日訊)家總今年初開始,先后接獲80多位華小學生的家長投訴,指校方將電腦班列入正課,收費也愈來愈貴,深令受困在經濟不景壓力的家長吃不消。

因此,家總在新年期間擬出中文及國文版的公函範例,供那些拒讓子女參與“收費”電腦班的家長參考使用。

家總主席黃華生告訴《中國報》,家總這樣做並非針對任何人,而是以協助家長為出發,主要今年初開始,陸續接獲不少有孩子在華小就讀的家長投訴,指學校電腦班的收費愈來愈貴,從100多令吉至300令吉都有。

加重經濟負擔

他說,由于校方將電腦班列入正課,變相強制所有學生一定要上電腦課。家長也擔心,若不讓孩子參加電腦班,孩子不懂去哪裡或做什么,無奈而被迫付錢給孩子上電腦課,結果加重經濟負擔。

他指出,行情好時,家長經濟能力許可,出于熱愛華教及關心子女教育,家長通常無異議,甚至沒多看校方收費表就付錢了。

“唯今經濟不景氣,家長難免精打細算,但認真一看收費表,始知電腦班費用貴得如此驚人,遠遠超出每月10令吉費用,家長才會不滿及怨聲載道。”

他指出,針對此事,家總也與教育部官員對話及瞭解,確知電腦班只屬學生課外學習,鼓勵學生參加,但非強制性,而且每月收費也不能超過10令吉。

黃華生強調,家總並不反對學生學習電腦,唯若電腦班是收費的,不應列入正課,否則,正課就是沒額外收費的。

何潤興:每月僅收10令吉

全國校長職工會副總會長何潤興說,由于學校電腦及電腦室空間有限,在不影響正課時間下,將電腦班列入正課,讓學生輪流上課及使用電腦設施。

他指出,電腦班是家協開辦的,必須在每年家協大會獲得通過,至今華小電腦班推行約30年。

他說,電腦班是由校方與電腦公司合作,安排專人到學校教導學生電腦知識,每月收費10令吉,全年11個月,共110令吉,不可能300令吉收費這么貴。

他指出,一些學校是一次過收費,一些學校則是每個月、每3個月或每半年收費一次。

何校長說,教育部允許校方在不影響其他科目上課時間,將電腦班納入正課。目前,多數華小電腦班編排在上午時段。

他補充,學生家長若有經濟難題,可向家協要求,讓孩子享獲全免或半年免費的電腦班。

中文版公函範例

寫信人名字

寫信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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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姓名先生

學校名字

學校地址 年年月月日日

姓校長:

拒讓班級班學生名字參與電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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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班級班(學生名字)的家長(家長名字)。我基于以下原因,決定不讓(孩子名字)參與非教育部批准,而是由校方自行安排的電腦班:

1.根據我國1996年教育法令之1997年教育條例第3條款(2)項,小學列入正課的課程,只有在1997年教育條規下所公報的核心科目,才可列入馬來西亞政府津貼學校的合法上課時間表內。

2.所有在政府學校裡的合法上課時間表內的科目是全免於收費的,師資也需獲得教育部的認可。

3.電腦課並非1996年教育法令下在合法上課時間表內的科目,故此,不可編入合法上課時間表內或在上課時間教電腦課。

4. 根據教育部總監分別于15.3.2000 及 9.12.2000 (請參考影印副本一及二)所發出的兩道公函加強闡述:

(1)學校鼓勵成立電腦學會,但非電腦班;

(2)電腦學會必須以課外活動及在合法上課時間以外的時間進行;

(3)任何授予學生的電腦課程都不能有任何收費。

因此我覺得沒必要讓學生名字參加由貴校舉辦的電腦班,也不會繳交有關費用填入數額。

請校方在有關電腦班上課時間為學生學生名字做出妥善和專業的安排,希望校方給予合作。謝謝。

家長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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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信人名字敬啟

(聯絡電話: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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