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校车司机控误杀 学生叔叔不认罪
(巴生17日讯)“校车司机忘记载一名学生,遭学生叔叔活生生乱拳打死案”,该名叔叔今日误杀罪名被控上巴生地庭,惟被告否认有罪,并获以2万5000令吉和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莫哈末菲菲(29岁,起重机操作员)被指于今年2月3日下午6时40分,在巴生双溪乌当路(Jalan Sungai Udang),致死死者莫哈末依查努丁,牴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
2月3日,莫哈末依查努丁忘记从宗教学校载送被告侄儿回家,29岁被告骑着摩哆,截停依查努丁后,怒斥死者没有载自己的侄儿回家,两人随后发生争执,怒气冲天的被告突然向车内的死者挥拳猛击。
主控官罗再那胡先副检察司在庭上,认为被告犯下严重罪行,反对他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为拉钖迪赛则以被告需照料家庭和妻儿为由,促请法官苏再娜,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批准让被告保外候审。
“此案件虽受社会瞩目,希望法官能酌情处理。”
苏再娜最终批准被告保释,并择定3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