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妻毁父亲弟弟轿车 男子认3罪罚6500
(吉隆坡17日讯)1名男子怀疑妻子红杏出墙,争吵演变成对妻子大打出手,并毁坏父亲与弟弟的轿车,今日被控3项控状,被告皆俯首认罪。
推事判胡思娜判处3项控状总罚款6500令吉;若无法偿还,则需面对半年监禁。
首控状指被告何才逾(译音,40岁)于今年1月30日,约早上8时,在甲洞卫星市八打灵花园住宅内,蓄意致伤妻子谢洁玉(译音,27岁),掌掴及拳打妻子右脸颊,导致右眼、左额及左耳瘀青,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可在第326A条文宣读与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与第3控状指,被告于同样时间地点,蓄意毁坏弟弟何才恒(译音,38岁,汽车销售员)黑色轿车左前镜与车顶,导致损失约3000令吉;破坏父亲何阿平(译音,77岁,自雇人士)银色日产,导致左车尾损伤,损失约2000令吉。
被告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坏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阿兹阿兹玲指出,被告是名食摊小贩,月薪仅约2000令吉;被告妻子也在2个月前离开他和2名孩子。
对此,她希望推事考虑到孩子的福利,以罚款形式惩罚,并降低罚款。
她提议此案由被告与家人之间进行调解;但被告妻子拒绝。她说,被告已知错并认罪,且被告举动是意料之外。
主控官阿末基尔里副检察司指出,被告除了致伤妻子,也让她面临长期创伤,希望推事给予同等刑罚。
他说,被告是以铁支毁坏亲人的轿车,但被告律师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