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财务危机 阿马纳西尔:MARA应索回1420万
(吉隆坡17日讯)全国监督与告密者中心(NOW)执行董事阿马纳西尔促玛拉子公司,索回它在澳洲炒房时,多付475万澳币(约1420万令吉)的款项,以解决人民信托基金会(MARA)眼前的财务危机。
他说,MARA所面对的债务危机,使到土著学生陷入拮据状况。
阿马纳西尔今日就玛拉子公司在澳洲炒房事件,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他说,根据该中心获取的澳洲法庭文件,内容显示MARA官员如何要求杜里国际公寓(Dudley International House)的业主“抬高”公寓售价,同时也勾出数个从“多付”款项中受惠的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
“文件显示,MARA多付了475万澳币,这笔款项是从MARA子公司Thrushcross Land转账给杜里国际公寓发展商Wanissa房产公司,再转给数个由一个名为马兹鲁人士所掌控的公司。”
转给马兹鲁掌控公司
他说,这些公司分别是Optimus Capital(获67万5000澳币或约201万令吉)、Trr Heritage(获72万5000澳币或约216万令吉)和Leuven Capital(获335万澳币或约1001万令吉)。
他说,澳洲法庭的资料显示,马兹鲁还掌控了另外3家公司,分别是Midwest Equity、Union Properties和Unione Services and Management,这些公司都与巫青团前执委达兹曼有关联。
“这些资料引发很多疑问,例如到底是不是MARA本身要求杜里国际公寓的业主‘抬高’售价,然后再把这笔款项转汇给一些与巫青团前执委达兹曼有关联的公司?”
指爆料者不断被施压
阿马纳西尔说,该中心揭发滥权和纰漏问题时,都会出示证据佐证有关指责,但此举超越了2009年反贪会法令范围,因此即使爆料,还是会受到当局对付。
“截至目前,反贪会法令第36条文(索取资料的权力)仅赋权反贪会官员,要求任何行为失当或涉及纰漏问题的人士,申报财产以协助调查。
“虽然我们不断揭密,但嫌犯依然不受法律制裁,反之,爆料者就不断遭受当权者施压。”
他认为,若总检察长关注政府行政的廉洁度,就应该重新探讨如何改善2009年反贪会法令。
他也说,虽然反贪会多次提出改善法令的建议,但未见当局采取行动。
他建议当局,在改善反贪会法令时,考虑将收入与奢侈生活方式不成正比的情况,视为当局调查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