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財務危機 阿馬納西爾:MARA應索回1420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解決財務危機 阿馬納西爾:MARA應索回1420萬

阿馬納西爾出示該中心獲取的澳洲法庭文件,並解讀MARA在澳洲炒房時,如何「買貴了」。
阿馬納西爾出示該中心獲取的澳洲法庭文件,並解讀MARA在澳洲炒房時,如何「買貴了」。

(吉隆坡17日訊)全國監督與告密者中心(NOW)執行董事阿馬納西爾促瑪拉子公司,索回它在澳洲炒房時,多付475萬澳幣(約1420萬令吉)的款項,以解決人民信託基金會(MARA)眼前的財務危機。



他說,MARA所面對的債務危機,使到土著學生陷入拮据狀況。

阿馬納西爾今日就瑪拉子公司在澳洲炒房事件,召開記者會時如是指出。

他說,根據該中心獲取的澳洲法庭文件,內容顯示MARA官員如何要求杜里國際公寓(Dudley International House)的業主“抬高”公寓售價,同時也勾出數個從“多付”款項中受惠的公司之間的利益關係。



“文件顯示,MARA多付了475萬澳幣,這筆款項是從MARA子公司Thrushcross Land轉賬給杜里國際公寓發展商Wanissa房產公司,再轉給數個由一個名為馬茲魯人士所掌控的公司。”

轉給馬茲魯掌控公司

他說,這些公司分別是Optimus Capital(獲67萬5000澳幣或約201萬令吉)、Trr Heritage(獲72萬5000澳幣或約216萬令吉)和Leuven Capital(獲335萬澳幣或約1001萬令吉)。

他說,澳洲法庭的資料顯示,馬茲魯還掌控了另外3家公司,分別是Midwest Equity、Union Properties和Unione Services and Management,這些公司都與巫青團前執委達茲曼有關聯。

“這些資料引發很多疑問,例如到底是不是MARA本身要求杜里國際公寓的業主‘抬高’售價,然後再把這筆款項轉匯給一些與巫青團前執委達茲曼有關聯的公司?”

指爆料者不斷被施壓

阿馬納西爾說,該中心揭發濫權和紕漏問題時,都會出示證據佐證有關指責,但此舉超越了2009年反貪會法令範圍,因此即使爆料,還是會受到當局對付。

“截至目前,反貪會法令第36條文(索取資料的權力)僅賦權反貪會官員,要求任何行為失當或涉及紕漏問題的人士,申報財產以協助調查。

“雖然我們不斷揭密,但嫌犯依然不受法律制裁,反之,爆料者就不斷遭受當權者施壓。”

他認為,若總檢察長關注政府行政的廉潔度,就應該重新探討如何改善2009年反貪會法令。

他也說,雖然反貪會多次提出改善法令的建議,但未見當局採取行動。

他建議當局,在改善反貪會法令時,考慮將收入與奢侈生活方式不成正比的情況,視為當局調查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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