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公共地方 拆違建建築
(振林山18日訊)新山中區市議會聯合依斯干達布蒂里警區警方,出動80名官員和警員,拆除商店業者違例佔用公共地方的建設。
這項取締行動是在今早9時左右,在振林山努山達拉花園商業區進行。
新山中區市議會主席峇德魯希山今午發表文告說,有關取締行動的目的是拆除非法佔用政府地的建設,並沒有涉及私人地段或是影響私人商店。
無法再寬容
他說,該局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條文(133法令)展開取締。
他說,當局已多次給予寬限期,讓業者可以修正在私人地段上有問題的建設,至於佔用公用地段,影響公眾利益的行為,則無法再給予寬容。
他提醒轄區內的商家和居民,不要利用公共地方作為私人用途或進行私人建設,否則將遭受當局的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