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8日訊)2名曹長涉嫌唆使和向一名毒友收取500令吉賄金,以更改其毒品檢驗結果,最終遭森反貪污委員會洞悉,逮捕助查。
據了解,上述兩名曹長的年齡為28歲和30歲,他們2人向受害者,即調查對象索取2800令吉賄金,以作為釋放受害者的代價。
據悉,他們2人于昨晚7時30分,在沉香某餐館進行交易時,先向受害者收取500令吉,並聲明將在日后收取餘下款項,但卻遭接獲民眾投報的森反貪污委員會官員逮捕。
據了解,受害者為一名建築工人,涉案警員向受害者索取賄金,以更改由化驗局所發出的毒品檢驗結果。
上述兩名曹長于今午在該委員會官員帶領下,前往芙蓉法庭申請延扣手續,30歲的嫌犯被延扣6天至本月23日,至于28歲的嫌犯則被延扣3天至本月20日助查。
另一方面,該委員會主任拿督沙哈倫尼扎證實此案時指出,該委員會目前援引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