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破產人士,年逾51歲,想申請國際護照。
⊙葉先生指出,他是破產人士,約一年前曾申請國際護照,但獲知破產人士不可申請國際護照。
“不久前,我聽朋友說,現在已換了新條例,破產人士只要年過50歲即可申請護照。”
他希望能得知,自己是破產人士,且已過51歲,是否可以申請國際護照?
★陳博雄律師
根據1967年破產法令,破產人士不能出國,只能有條件性出國,即必須獲得破產局官員同意才能出國。
事主還是可以申請護照,只是不能出國,倘若櫃檯人員指不能申請,他可要求和高級官員對談。
法律沒有破產人士只要年過50歲即可申請的規定,希望大眾對法律問題不要道聽途說,而是尋求正確管道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