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集会罪成上诉 4人罪名维持减罚款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被控非法集会罪成上诉 4人罪名维持减罚款

4名上诉人钟少云(前排左3起)、高悦发、范平东及莫哈末沙与辩护律师佐翰费南迪(左)及潘伟斯(右2)对高庭判决表示满意,并露出开心笑容。
4名上诉人钟少云(前排左3起)、高悦发、范平东及莫哈末沙与辩护律师佐翰费南迪(左)及潘伟斯(右2)对高庭判决表示满意,并露出开心笑容。

(新山18日讯)被控非法集会罪成的4名人民公正党成员及社运分子,经过逾年上诉后,新山高庭今日宣判,4人的非法集会罪名维持,但罚款额从5000令吉降至1500令吉。



4名上诉人即“愿景工程”(Engage)成员高悦发(54岁)、公正党地不佬区部主席钟少云(58岁)、公正党党员莫哈末沙烈(63岁),以及“愿景工程”(Engage)主席范平东(55岁)。

他们去年1月22日通过代表律师向高庭上诉要求推翻地庭判决,希望法庭检讨和平集会法令第4(2)(b)条文。

满意判决不再上诉



高庭法官沙比林今日宣判时指出,他仔细考量过控辩双方陈词后,认为控方即柔州检察署指出上诉人在油站进行集会的做法非常不明智,他也找不出任何理由推翻地庭于去年1月15日的判决。

他宣判推翻4人的上诉要求,维持罪名。

他说,至于4人上诉轻判的要求,他在考量到4人的身分、背景及在集会时并没做出任何危险举动后,宣判将罚款额降低至每人1500令吉,若无缴付罚款,则坐牢1个月。

4名上诉人在闻判后,开心步离法庭,4人的辩护代表律师西华拉沙为首及哈山卡林因有事不可出席,只有潘伟斯及佐翰费南迪出庭。

潘伟斯说,4名当事人对法官判决感到满意,不会再上诉。

至于此案主控官即柔州总检察署主任赛夫依德里斯副检察司会否就高庭判决提出上诉,他说,控辩双方都可在30天提出上诉,而他是希望案件就此告一段落。

两年前参加声援学运领袖阿当阿里烛光和平请愿活动的4名人民公正党成员及社运分子,于去年1月15日被判罪成,各被判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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