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地方領袖襲擊案維持原判 楊敦祥獲賠1萬2600
(笨珍18日訊)民主行動黨北干那那州議員楊敦祥通過民事訴訟,起訴政黨地方領袖襲擊並毀壞其相機案,笨珍推事庭今天維持原判,即對方必須賠償起訴人1萬2600令吉,及支付500令吉堂費。
楊敦祥在行動黨基層領袖陪同下,今天一早到笨珍推事庭等待判決,在法庭宣判后,他對判決表示滿意。
他在記者會說,2014年2月11日,他到北干那那斯里再也民眾會堂,派發援助品給火災的災黎時,被當地一名政黨領袖卡馬魯丁阻止。
“我在拍下對方照片過程時,對方襲擊我,我的右手被打,導致相機跌下和損壞。”
他當天向警方報案,同年12月18日,襲擊者在笨珍推事庭認罪,被判處罰款700令吉。
“我在2015年2月份才獲悉這項判決,過后決定另以民事訴訟起訴對方,以及要求3萬1000令吉賠償金,對方接到律師信后,其住家就不再簽收文件。”
須支付堂費
楊敦祥說,雖然其律師在報章刊登啟事,通知對方法律行動,對方也毫不回應。
笨珍推事庭最終在2015年10月26日,以答辯人(卡馬魯丁)缺席判決為由,判處他賠償1萬2600令吉給楊敦祥。
“對方接獲缺席判決后,2015年12月8日向笨珍推事庭提出上訴,要求擱置判決;推事庭今天以對方的理由不成立,而駁回上訴,同時維持原判,即須賠償1萬2600令吉及500令吉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