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女商人兒子在柔佛新山一家酒店,將寶馬轎車交給代客泊車員,卻換來一輛豐田wish多用途休旅車,因而入稟法庭起訴酒店疏忽及索賠,雙方在地庭達成和解,事主獲賠16萬令吉。
據《星報》報導,30歲的起訴人阿末法依沙和55歲母親西蒂拉菲雅的代表律師尼占巴希爾指出,兩人所獲得16萬令吉賠償,包括維修寶馬轎車費用。
而母子2人也在地庭法官阿茲安奧斯曼的見證下,與答辯人即管理Thistle Johor Bharu酒店的公司JB Parade私人有限公司,簽署和解協議。
西蒂拉菲雅在接受訪問時透露,阿末法依沙于去年1月11日,駕駛有關寶馬轎車到酒店與她會面時,將轎車停泊在酒店,並被一名男子要求索取車鑰匙。
她指出,兒子當時相信對方,才將車鑰匙交給他,對方向他索取7令吉后,便將卡片和單據交給他。
“我們在之后向職員取車時,卻換來一輛豐田wish多用途休旅車;之后我們向酒店管理層投訴,也向警方報案。”
轎車尋回花10萬維修
茜蒂拉菲雅透露,他們雖然在去年12月31日尋回該輛寶馬轎車,但需花費10萬令吉維修。
母子兩人在訴訟中,向答辯人索取總額達40萬8000令吉費用,費用是從去年的1月11日至10月9日算起。
而JB Parade私人有限公司則在入稟的答辯書中指出,該公司否認在事件上有任何疏忽過失,並指該公司已根據合約履行其職責,並稱阿末法依沙移交車鑰匙的男子,無權為顧客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