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印章偽造信函 商人被控冒充雪皇室
(八打靈再也19日訊)商人涉嫌擁有雪州皇室印章,以試圖假冒皇室代表和發出偽造皇室信函,今日分別在地庭及推事庭面控。
27歲的被告蔡偉傑(譯音),被指在本月5日晚上9時,在沙登的金馬皇酒店停車場被發現持有假皇室印章,以偽造皇室信函,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67條文。
被告不認罪,地庭法官阿布峇卡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及罰款。此案主控官是努艾莎副檢察司。
3500令吉保外
被告在推事庭,也被控欺騙諾莎基拉(25歲,客戶服務經理),即假冒雪州皇室代表,以令諾莎基拉為他在酒店準備了特別嘉賓專屬停車位。
被告也面對偽造皇室信函控罪,以傳遞給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告訴對方是雪州皇室代表及在彭享州經商。
控狀也指被告發出1封信函給土地局,冒充是皇室高級助理官員,以及發出3封信函給陸路交通局,訛稱是皇室隨從,駕駛速度可達每小時160公里。
被告牴觸刑事法典第419條文,罪成可被判監禁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以及刑事法典468條文,罪成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
推事沙拉允准被告以3500令吉和一人保外候審,案件擇定3月16日過堂。此案主控是西蒂法迪瑪副檢察司,而被告代表律師是拉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