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戴电子仪器 警获批监控349人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穿戴电子仪器 警获批监控349人

(吉隆坡19日讯)自电子监控器(EMD)条文被纳入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与延伸)法令(POCA)后,警方至今成功向法庭申请监控349人。



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今日透过推特贴文,指警方至今在获得法庭的批准下,共令349人穿戴电子监控器(EMD),接受警方监控。

卡立于上个月5日曾透过推特贴文,表示警方在2015年援引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与延伸)法令(POCA),共逮捕808人,其中257人被令穿戴电子监控器(EMD)。一个多月后的今天,被监控人数由257人增加至3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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