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馬哈迪沒有題材了,當26億政治獻金事件雲淡風清后,馬哈迪頓失重心,再也找不到要納吉“下台”的課題。
馬哈迪“逼宮”的結局,是和26億令吉的“結局”一樣的。曾發生過的事情再怎么荒謬,只需行使“權力”說句話,便成為“合情合理”的事。
當總檢察長阿班迪公告天下,還納吉清白時,馬哈迪再“說”什么話,都算是不遵守法律的行為。
馬哈迪還要還能“說”什么呢?
老人家挑戰總檢察長到清真寺發個誓,其所說的每一句話,都絕無虛言。
敦馬這么不相信法律嗎?
其實,在馬哈迪擔任首相期間,任期內也時常不依法行事,其“權力”也大過法律。
大馬的法律,不是根據權力行使的嗎?難道法律還能控制權力,叫一個擁有“絕對權力”的人,放下權力,向法律臣服?
當年,馬哈迪炒掉安華、趕絕安華的時候,不是行使其首相和黨主席的絕對權力嗎?
馬哈迪曾幾何時,到清真寺發個誓,其所作所為皆依法行事,沒有半點超越“法律”的行徑?
26億令吉事件,不是經歷了各大執法機構的冗長調查,書寫了厚達幾寸的報告后,再由掌提控大權的總檢察長阿班迪“結案”了嗎?
阿班迪不只代表了權力,亦代表了法律。
在法治與人治之間,存在多少灰色地帶?其實,不就是由馬哈迪“傳承”下來的嗎?
進入“婦言”世界
今日,敦馬哈迪相信“誓”還多過相信法!誓真的比法更能大自于天下嗎?
近日,敦馬哈迪更遠離了“法與權”的空間,而進入“婦言”的世界。
馬哈迪就像個說是非和八卦的婦道人家。當26億令吉不再是爭議課題時,敦馬就“挖”出納吉女兒的超豪華“婚宴”來道長短,十足的長舌婦。
首相女兒的“婚宴”再豪華和燒錢,又與26億令吉的政治獻金事件及法律公正無私,扯上了什么“曖昧”關係?
不論納吉在“是非對錯”之間,有何不可道人之處,其女兒的“婚宴”都不應成為“權力與法律”爭論和激化的平台。
說人家兒女的家事,那不是講法律,而是說是非,這是長舌!
敦馬本來只喋喋,何時那么的長舌了?
八卦的長舌婦,只愛說人家的是非長短,拿是非當人情到處談唱!看來,敦馬的“舌頭”長了不少“細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