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社运分子侮辱伊斯兰案 伊斯兰法庭展延裁决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前社运分子侮辱伊斯兰案 伊斯兰法庭展延裁决

(布城22日讯)伊斯兰法庭今日展延裁决,前社运分子卡欣阿末被控侮辱伊斯兰,以及否定国家元首身为宗教领袖、宗教理事会或宗教司的权力案。



法官阿兹曼奥马指出,由于控方不满上诉庭批准卡欣阿末提出挑战该局非法逮捕和提控他案的上诉申请,而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因此他必须等待有关案件审结后,他才能作出裁决。

卡欣阿末被指在2014年2月15日和16日举办的“卡欣阿末的思想研讨会:未来30年我国民族和国家的方向评估”讲座上,侮辱伊斯兰,以及否定国家元首身为宗教领袖、宗教理事会或宗教司的权力。

或监禁不超过2年



他在同年3月27日被控侮辱伊斯兰和拒绝服从宗教执法单位两项罪名,控状指他于布城第8区举办的讲座会上,犯下上述罪行而牴触1997年伊斯兰罪行(联邦直辖区)法令的7(b)和9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不超过3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他否认两项控状。

他于同年6月26日入禀法庭,申请撤销提控的罪名,及要求高庭宣判他被逮捕的合法性,并将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惹米基尔、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检控组主任依布拉欣德利斯、联邦直辖区宗教局(JAWI)和大马政府列为第1至第4答辩人。

以上诉庭法官王南吉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于去年12月21日,以联邦直辖区宗教局没有权限逮捕和扣留卡欣阿末,并根据联邦宪法第5(3)和第5(4)条款,卡欣阿末被扣留超过24小时是不合法的为由,批准卡欣阿末挑战该局非法逮捕和提控他案的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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