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不起诉纳吉决定案 高庭择5月聆审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挑战不起诉纳吉决定案 高庭择5月聆审

(吉隆坡23日讯)高庭今日择定5月20日聆审,首相署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在挑战总检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不起诉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决定案中,提出传召证人的申请。



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法官拿督哈妮峇今日在内庭接见再益依布拉欣代表律师代表律师艾美里克西胡,和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布哈山后,择定上述日期。

艾美里克西胡较后在庭外向媒体说,司法检讨案其实无需传召证人出庭,但由于有关证人不要在宣誓书上签名,以证实供词无误,因此其当事人只好提出传召证人的申请。

三苏布哈山则说,他将会针对此案援引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赋予的权利,运用酌情权,展开、进行和停止(刑事罪案)程序,向法庭提出初步反对。



再益是于今年2月2日,基于阿班迪不起诉纳吉决定不合理,及不当行使总检察长赋予的斟酌权,而入禀法庭提出司法检讨申请。

他要求法庭宣判撤销总检察长不起诉纳吉,和指示反贪会结束调查和结案的决定,及宣判总检察长利用第145(3)条文下的斟酌权,考虑以刑事罪起诉纳吉。

他也要求法庭宣判总检察长指示反贪会结束调查的决定,已超越他于145(3)条文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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