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和7歲繼女亂倫‧ 控方上訴得直 被告監18年打10鞭
(布城23日訊)上訴庭今日批准控方,就一名小學道德教育老師和7歲的繼女發生亂倫,而被告卻無罪釋放的案件上訴得直,並判處被告監禁18年和鞭笞10下。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斯里扎卡利亞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日裁決時指出,法庭嚴正看待此案件,也考量到受害者在事發時只有7歲,被告的所作所為已讓受害者蒙上陰影。
扎卡利亞說,被告是一名58歲的成年人也是一名教師,有責任保護兒童。
其餘二司是上訴庭法官拿督扎曼尼及高庭法官拿督卡馬丁哈欣。
即將在今年11月退休的被告,被控於2011年6月13日上午8時,在丹絨馬林一間住家內強姦繼女;安順地庭經過審訊後判處被告無罪釋放,怡保高庭也維持地庭判決。
較早前,主控官東姑英丹副檢察司要求上訴庭,判處被告重刑罰,因被告並沒有將繼女照顧好,反之強姦無知的小孩。
不過,被告代表律師阿米魯求情時要求法官考量其當事人的年齡,輕判被告,並指被告將會失去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