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果汁機使用一周就出現故障,答應退款的公司在過去半年卻使出拖字訣,敷衍消費者。
⊙黃女士指出,去年8月以1400令吉買下果汁機,孰知使用一周就發生故障。
她說,初始商家願意一換一的方式作賠償,收了故障的機器回去后,就未見對方把新的果汁機送到家中。
“在等了數個月后,不耐煩的我向對方提出退款的要求,后者也答允。”
不過,黃女士等了超多半年時間,迄今都沒收到任何款額,致電給負責人時,對方一味說處理中。
★林若輝律師
既然等了長時間都拿不回退款,黃女士能先以書面方式,向有關公司追討退款。
假設對方還是無動于衷,唯有把事情帶上消費人仲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