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上發表煽動言論 蔡添強表罪成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講座上發表煽動言論 蔡添強表罪成立

蔡添強一派輕鬆,面帶笑容抵達法庭,準備聆聽裁決。
蔡添強一派輕鬆,面帶笑容抵達法庭,準備聆聽裁決。

(吉隆坡24日訊)公正黨峇都區國會議員蔡添強被控在隆雪華堂,舉行的513馬來西亞民族日拯救民主講座會發表煽動言論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辯。



法官阿都拉昔宣讀判詞時指出,蔡添強的演講有煽動趨向,因此判處被告表罪成立。

法官也擇定4月25及26日審訊,屆時蔡添強將在證人欄內自辯。

斥喪失民主本質



蔡添強代表律師梁信友在庭外受訪時指出,蔡添強演講時使用“到街上”、“站起來反抗種族主義”、“站起來反抗賄賂”和“站起來反抗殘忍”等,只是非常普遍籠統的字眼,若這樣都被認為是煽動,恐將開創一個非常危險的先例,因為這些都是常用字眼。

他疑惑,若這也算煽動,那界限到底在哪裡。

“這些字眼本身並無許多隱藏含義,是日常用語。”

蔡添強過后也說,在這之前有許多反對黨領袖和人民面對煽動指控,這種做法只是為了抑制社會的批判聲音,多人已因發表批判演說而遭對付。

“若持續下去,大馬將喪失民主的本質。”

他說,該案不會阻擋他在國會為廢除嚴苛的煽動法令的抗爭,他會繼續為社會文明抗爭。

此案主控官為朱麗亞副檢察司。

蔡添強、社運分子阿當阿里和希山慕丁萊斯,被控于2013年5月13日晚上8時55分至11時15之間,在隆雪華堂“513馬來西亞民族日,拯救民主”講座會上發表煽動性言論,即有意採取非法手段,號召大馬人推翻法制政府。

3人因而抵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b)條文,罪成可被判最高罰款5000令吉或最高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最高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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