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內長:以獲合法工作准證 非法外勞須登記資料
(吉隆坡24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努嘉茲蘭指出,在重新聘請非法外勞計劃下,僱主必須向當局登記非法外勞資料,以獲取合法工作准證。
他對《馬來西亞前鋒報》說,聘用非法外勞僱主擁有一定風險,若僱主不主動向當局提供非法外勞資料,發生問題則不要怪罪政府。
他強調,政府在2014年開始已停止承擔遣返非法外勞回祖國的費用,當局會要求非法外勞或他們的僱主、家人或朋友支付費用。
“若仍無法找到任何人支持遣返費用,大馬政府會通知非法外勞來源國,承擔有關費用。”
報導指出,政府還是必須承擔被拘留的非法外勞每日的食物費。目前全國擁有13個非法外勞扣留營,同一時間可容納5萬人。若扣留營滿5萬人,政府每天必須花費180萬令吉的食物費。
副部長說,政府希望在年底之前,達到50萬名非法外勞參與重新聘用計劃,以每名外勞支付2185令吉人頭稅計算,政府將獲得約11億令吉收入。
移民局:免被控
僱主受促自願投報
移民局總監拿督沙吉古斯米促請僱用非法外勞的僱主,自願向該局投報非法外勞,以免被控上法庭。
他對《新海峽時報》說,自願投報非法外勞的僱主只被罰款500令吉,以及支付每名外勞2185令吉人頭稅。
他指出,遭當局逮捕的非法外勞,僱主將被控上法庭。
他說,移民局已與總檢察署達成協議,給予自首的僱主特赦,不對付他們,只罰款了事。
沙吉古斯米說,在這期間,移民局繼續取締非法外勞,設定目標每日取締1500名非法外勞。
他指出,非法外勞有兩種,第一種是沒有合法文件,必須遣返回國;而第二種則是有合法文件,但逾期逗留,他們可以在重新聘請非法外勞計劃下獲得合法證件,重新被聘用和被市場吸納。
他說,預測國內擁有約200萬名非法外勞,估計其中50萬非法外勞在重新聘請非法外勞計劃下被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