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攝影:陳日翔
(檳城24日訊)天德花園排屋住宅區將讓路發展?82戶居民接獲地主的律師函,限居民需在半年內搬遷,否則不排除啟動法律程序(initiate legal proceeding)。
惟該封信函內未註明搬遷的理由。
《中國報》記者今早走訪天德花園至少5戶居民,受訪者皆稱,他們于去年11月收到的律師函,信函內容沒提及需要居民搬遷的理由及賠償方案,也限居民在半年內(即5月份)搬離,直呼“時間太倉促”。
居民們聲稱,據買賣合約闡明,只要居民定期繳付地稅,該地將是永久不變買地。
居民陸振豐(32歲,生意人)說,他每月有按時繳付地稅,地主卻突然要居民在6個月內搬遷,即使居民要另尋落腳處,時間還真的不夠用。
“我自小就在這裡長大,居住了32年,地主給6個月的期限太趕了,至少也得給居民1至2年時間。”
他說,對于地主會否給予受影響居民賠償,猶如霧裡看花。
“我們目前什麼都不知道,居民已成立委員會,本月28日(週日)下午5時會與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藍卡巴星有個會議。”
他最大期望是地主與居民之間,就搬遷課題能達致雙贏局面。
另外,行動黨亞依淡區州議員黃漢偉接受本報電訪時回應,由于該地主所給予的資訊有限,因此尚未知賠償方案。
“檳州政府立場是,任何發展若未妥善處理居民搬遷課題,包括賠償方案,州政府是不會批准有關發展圖測。”
他說,據了解,居民或會就當年買賣合約,在法庭上做出抗辯。
90歲居民不想搬
“這間家充滿無限歡樂回憶,若有選擇,我當然希望能繼續住在這里。”
現年90歲的鄭秀英(譯音,Teh Siew Eng)說,她于2003年向第一手屋主購買天德花園其中一單位,入住迄今已有13年。
她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說,由于她行動不便,即使有朝一日真的被迫搬遷,其願望是能入住排屋。
“當然,最好可以繼續常住在這間家,我的兒女正處理搬遷事宜,我是想住回排屋。”
她當年是以17萬令吉買下這間家,裝修費大概4萬令吉,而其單位的2個月地稅是70令吉。
居民如期繳地稅
居民林錦發(67歲,退休人士)指出,儘管去年11月接獲地主律師函,他照舊如期繳付每個月25令吉的地稅予地主。
“郵政匯票(Wang Pos)方式繳付地稅予地主,至少上法庭時,我們有證據證明居民有按時繳付地稅。”
他是于1971年購買天德花園排屋,對于被迫搬遷一事,深感無奈。
“居民會獲得什麼賠償?會不會賠償同等價值的房屋?現在我們都不知道,我希望黃漢偉(州議員)能盡力幫我們。”
他說,當地住宅區居民有99%是華裔,自從收到地主的律師函后,許多居民已無心過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