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建議政府修改法令,嚴懲無牌駕駛者,直接將他們控上法庭,以減少車禍率。
警方調查發現,許多涉及死亡車禍的司機,都是無牌駕駛,因此警方才通過上述建議,尋求加重對無牌駕駛的刑罰來減少死亡車禍。
可以預見,此建議會引起民眾反彈和批評,指警方太過武斷,把無牌駕駛者直接控上庭太過苛刻。
改善執法效率
無可否認,無牌駕駛將增加公路上的安全風險,司機的駕駛技術可能不達標,對交通規則也可能一知半解。
即使司機擁有很好的駕駛技術和熟悉交通規則,也不排除無牌駕駛者遇上執法人員檢舉時,畏罪而逃,在公路上橫衝直撞。
根據警方的建議,無牌駕駛者罪成可判坐牢。然而警方必須確保在執法上沒有疏漏,始能達到預期中的效果。
若執法疏漏、執法人員貪污,則會弄巧成拙,讓嚴格的法律反而助長貪污,對社會造成更大危害。
政府必須認清事實,嚴格的法律必須以公正無私和有效的執法為基礎;若執法有疏漏,則再嚴格的法律也是徒然。
警方應該先著手改善執法效率和提高廉正,才來建議增加刑罰。
危害公路安全
政府同時必須關注駕駛執照考試涉及嚴重舞弊問題,許多擁有合法駕照的司機,其駕駛技術未必合格,這群有牌司機也可能危害公路安全。
車禍肇因林林總總,包括公路失修、積水、照明不足、汽車性能不好、魯莽駕駛、司機打瞌睡、吸食毒品多項因素,無牌駕駛只是其中一個因素。
政府應成立一個涵蓋相關部門、機構、陸路交通局、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大馬道路安全研究院等專家的單位,深入討論並擬出減少車禍的最有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