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買屋不可獨佔 買下擁有權解決糾紛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聯名買屋不可獨佔 買下擁有權解決糾紛

姐妹聯名購買的房屋,如今出現紛爭,雙方僵持不下,誰都不願買下對方的擁有權。



⊙林小姐指出,她和妹妹及姐姐,在10多年前聯名買下一間房屋,在英國的姐姐,已繳清平分后的房貸。

至于她和妹妹,還要繳付3年房貸。

林小姐說,姐姐和姐夫回來后,即住入有關單位,如今還要求2名同住的妹妹遷出。



她指出,姐夫以負責部分裝潢費為由,希望在房屋上分一杯羹。

“姐姐要我們搬遷,卻不願買下另兩名屋主的擁有權。”

她說,在該僵持不下的局面,自己能採取什么行動保住權益。

★林若輝律師

鑑于房屋是姐妹聯名,所以誰都不能獨占房屋,或趕走任何一方,所以事主和姐姐只能維持現狀。

欲解決糾紛,其中一方得買下對方的房屋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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