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打死鄰居案 嫌犯否認誤殺罪
(峇株巴轄24日訊)“積怨1年,鄰居打死鄰居”案嫌犯,今日在誤殺罪名下被控上峇株巴轄推事庭;他不認罪,獲准以5000令吉保釋金,由1人擔保出外候審。
由于死者驗屍報告及化學報告仍未出爐,推事莫哈末祖希米訂于下月21日過堂。本案主控官是慕斯達金副檢察司。
被告許進福(譯音,43歲),被控于本月14日上午11時45分至中午12時之間,在峇株巴轄王國花園一間住家前,在沒有預懷惡意下,致死林源合(73歲),觸犯刑事法典304(b)條文。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最高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據案情顯示,嫌犯事發當天載母親回返王國花園住家,不料遭對面鄰居即死者林源合破口大罵,並威脅要毆打嫌犯,雙方引起激烈衝突。
據悉,死者與嫌犯父親有積怨,兩老幾乎一見面就吵架。事發時,死者78歲父親曾趨前試圖勸架,死者卻拋擲石頭,擊中嫌犯的轎車及嫌犯父親的右膝蓋。
嫌犯在爭執中,捶打老翁左臉頰及肚子各一下,雙方過后各自向警方報案,死者被送往峇縣政府醫院,過后因腸出血,轉送新山專科醫院急救,3天后即本月17日上午9時許不治。
今日上庭時,被告的代表律師朱麗娜以被告只是印花工友,收入有限,尚有年邁雙親待奉養,要求推事減低保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