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將屋子間隔改造為實牆后問題一籮筐,多年來四處投訴不獲受理。
溫小姐指出,父親居住排屋多年,鄰里間的間隔原是籬笆實牆各佔半的牆壁。
她說,父親的鄰居于4年前裝修時,將兩個屋子間隔的牆壁改建成全實牆壁。
她說,對方此舉導致父親的住家不通風,還發生漏水的情況。
父親早在對方裝修前要求他們不要興建實牆,讓他的屋子可以通風,對方答應后卻出爾反爾。”
她說,先前已曾向市議會及議員,紛擾至今仍未有人幫助處理。
溫小姐想問,可採取什么行動要求鄰居將牆壁拆除,歸還父親一個舒適的住家?
★林若輝律師
上述情況最好的解決途徑是向市議會投訴,讓市議會採取行動,事主可以嘗試寫信給市議會主席或各相關部門。
如若市議會仍未處理,事主可以採取法律行動,聘請律師代為處理。
按照正常程序,鄰居需要改動兩間房子間的牆壁需雙方同意,既然事主父親現因為牆壁改動受到影響,自然有權利要求鄰居將牆壁還原。
因上述案件紛擾至今已有4年,事主要盡快處理,因一旦有關事情紛擾超過6年,事主就會失去法律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