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短讯邀赏天体营视频 土权会委员愤怒报警
(槟城26日讯)土权会槟浮罗山背国会选区妇女组一名委员英丹罗斯米拉(27岁),今日在3女1男涉嫌在槟国家公园甘比湾参与天体营一案中指出,当她两年前接获短讯通知,观赏一段天体营的视频片段后非常生气,马上报警。
此案今日展开首日审讯,英丹罗斯米拉是案中首証人。
她说,担心在我国进行类似活动,将摧毁我国声誉。
她指出,其报案书内容大约是,在2014年8月5日晚8时30分,土权会槟州青年团团长莫哈末利祖安曾通过短讯,通知她有关天体营的视频片段,她看过该片段后,希望有关当局正视此事。
此案的3女1男被告是周淑和(59岁)、陈佳薇(29岁)、郑媛云(39岁)及龚明隆(40岁、人名皆译音)。他们被指是在2014年5月30日下午3至6时之间,在槟城国家公园甘比湾,赤裸参加天体营的10名男女之一。
公共场所骚扰他人
控状指他们在上述时间、地点,涉嫌在公共场所做出骚扰他人的猥亵动作罪名,抵触刑事法典294(a)条文。
此罪最高刑罚是坐牢3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回答郑媛云律师许日升盘诘时,証人说,她不知道莫哈末利祖安是从哪里获得有关视频,而且警方也没向她拿取其手机来检查该视频。
她说,她本身并不知道天体营事件的发生,并同意视频片段是可做手脚。
土权会槟浮罗山背国会选区妇女组主席阿迪法妮斯说,她同意传播猥亵视频是违法。
10被告6人已认罪
天体营一案原共有10名被告,另6人已认罪,他们是来自新加坡的大马籍摄影师杨锦鸿(54岁),记录片制作总监罗国雄(41岁)、巫伟平(34岁)、洪志庆(24岁)、杨志兴(52岁,新加坡),及南达古玛(40岁)(人名皆译音)。
他们各别被判监禁1个月和罚款5000令吉,而认罪的摄影师则得面对多一项散播猥亵物品罪名,再被判坐牢6个月。
此案由拿督拉萨里亲自主控,许日升律师为被告郑媛云的代表律师,另3名被告周淑和、陈佳薇与龚明隆的代表律师是蔡祖妮(译音)。
他们获准由一人以4000令吉保释,案展3月16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