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祥吁解除封锁
(振林山26日讯)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呼吁政府,立即解除封锁网络媒体“马来西亚局内人”的禁令,以消除外界对“政府企图隐瞒事实”的不良认知。
他今日发表文告说,政府过多打击滥用网络以及封锁“马来西亚局内人”,是完全没有道理的,特别是该网络媒体事先并未收到禁令通知。
林吉祥说,“马来西亚局内人”咬紧政府和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发表一马公司负债550亿令吉以及26亿令吉政治献金的系列报导,如今却发生该网络媒体被封锁事件,令人对纳吉以“大锤子杀苍蝇”的举动作出联想,认为他试图隐瞒或抑制些什么,而非以简单事实说明真相。
他认为,纳吉应对丑闻作出澄清,坚守联邦宪法保障的基本自由和人权,作为首相,他应捍卫大马民主,而不是破坏宪法和民主的人。
威胁大马民主
◆公正党通讯局主任法米
“马来西亚局内人”遭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封锁是权力不受制约的证明,且这将对大马的民主形成威胁。
我促请该委员会停止随意惩罚,尤其是在大马流通的网络内容。
国会复会时,须修订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确保该委员在封锁任何网站前,均须获法庭准许;确保行政与司法达到制衡。
再者,国会须成立一个监督委员会,监督与调查该委员会举动,一旦发生滥权情况,就提出相应的对付措施。
应说明封锁理由
◆民政党副主席拿督刘华才
不认同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未给予充分理由,即封锁“马来西亚局内人”之举,因此促请该委员会向人民说明采此行动的理由,包括该网刊登的哪一篇文章犯错,避免人民对该委员会的行动做出臆测。
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突然封锁有关网站的做法难以让人心悦诚服,且使人民产生政府打压媒体自由的负面看法。
任何网媒若在报道上出现失误,有关单位大可起诉有关媒体,待法庭下判定罪后再封锁网站;届时,封锁行动就能名正言顺,不引起人民过激反应。
打击政治新闻网站
◆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滥用法律,压制媒体自由和诚实报道,使大马媒体自茅草行动后,进入新黑暗时代。
为掩盖丑闻,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藐视法律,在没任何起诉行动下,确认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封锁“马来西亚局内人”,而后者曾指,未知哪篇报导被调查,也没被寻求协助澄清。
此行动显然是要加强打击任何被视为提供自由和公正报道大马及政治新闻的网站,且有意阻吓和威胁所有新闻网站,让他们服从和就范。
民主行动党呼呼该委员会及纳吉政府,撤销对所有新闻网站的封锁,让大马回归法治,阻止投资者对大马失去信心。
多媒体委会应解释
◆远景研究中心(CENBET)
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应就周四封锁网络媒体“马来西亚局内人”网站一事解释,后者究竟如何牴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委员会没理由封锁该网站,除非该网站含有煽动及色情内容,或有意煽动民众通过暴力推翻政府。
至少委员会应该说明是哪篇文章牴触条文、谁是受害方,不然为何使用这么激烈及罕见的方式来限制浏览网站。
封锁图控制网媒
◆人权观察组织亚洲副主任菲尔罗伯森
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封锁“马来西亚局内人”,显然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收紧国家网络新闻媒体缰绳的举动,并借此控制网媒。
如今,正需美国、欧盟与他国政府对大马领导进行干预与施压,确保媒体不受牵制,以免大马成为一党专政的国家。
应向法庭申请封锁
◆民青团署理团长杨锦成
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没有权在没获得法庭准令下,封锁“马来西亚局内人”。
因为,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第263(2)条文,它并没阐明,赋予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权利,以封锁任何网媒或网站,但如今,该委员会已确认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封锁该网站。
因此,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不应随意封锁网站,应在向法庭提出有关申请后,再采取进一步行动。
未接牴触法令通知
★马来西亚记者协会(IOJ)
对于封锁“马来西亚局内人”的举动,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并没给予充分理由。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封锁网站,但并没指出该网站哪篇报导内容牴触有关法令,且“马来西亚局内人”未曾接获有关网站牴触该法令的通知。
媒体唯有在独立运行下,才能抛开恐惧与偏私心,秉持公众利益,为人民报导。
不合理及不公平
★愤怒媒体运动(GERAMM)
该委员会此举让人灰心,因这对该网站是不合理、未经证实且不公平的。
多次证明,那些权威者在动用权力时,忽略实际考量,且牵制媒体出版是不民主的举动;若该网媒违法,应给予通知与警告,而非当下封锁网站。
此举让人联想,该委员会想借此对付网媒的报导引述匿名人士透露的消息;因此,促请有关当局尊重媒体保护匿名人士证实身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