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火燒男索賠官司出現新進展!公司被判賠償逾16萬元(48萬令吉),卻拖延超過一年不還,董事如今遭人力部控告。
大馬男子紀耀聰(27歲)2011年6月,因撞到老木匠古曉藍(67歲)沒有向他道歉,引起后者不滿被潑稀釋劑,放火導致他臉部和身體燒傷面積達28%,慘遭毀容,手掌彎曲僵硬。
人力部當年判定事件純屬意外,紀耀聰提出異議,並在律師陳其玉義務代表下上訴至高庭得直,勞工總監前年11月判他原屬的傢俱公司,做出16萬7088元賠償。
21天期限未賠償
但公司沒有在庭令發出的21天期限內作出賠償,人力部去年4月表明已針對此事展開調查。據悉,案件如今出現突破性進展。
人力部回復《新明日報》詢問時證實,前天正式在工傷賠償法令下起訴公司董事符國紅。
人力部發言人表示,他們是因為對方沒有償還工傷賠償以及沒有為職員購買和維持有效的保險而起訴符國紅。
去年11月,人力部首次針對沒有償還工傷賠償的僱主進行處分,這家公司Lyon & Dianzi Pte Ltd當時被罰款8000元(2萬4000令吉)。
紀耀聰心情沮喪
紀耀聰的姐夫透露,公司董事被控當天,他也有去法院瞭解進展,心情相當複雜。
“耀聰到現在還是很喪氣。我們叫他去動手術,他卻說沒錢動手術做什么。如果拿得到賠償,至少他還能去做自己喜歡的事,相信也會振作起來。”
但他坦言,無論結果如何,這件事也終于能夠有個結束,即使他們最終得到的,仍不是金錢上的補償。
公司破產強制倒閉
火燒男原屬的公司,去年4月因破產強制倒閉,進入清算狀態。
據悉,公司當時爆出遭其他債主起訴,面臨倒閉危機。
由于工傷賠償的庭令卻只針對這家私人有限公司,對董事們沒有個人約束力,所以公司如果破產倒閉,紀耀聰可能一分錢也拿不到。
但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記錄顯示,原名林國良(譯音)的符國紅,名下仍有另一間傢具公司,繼續在同一個地址運作。
陳其玉律師說,雖然不知道這最終能否為紀耀聰爭取到應得的賠償,但仍希望這最后一步能夠幫他成功索賠。
他說,公司董事涉違反工傷賠償法令被控,實屬罕見情況,因為僱主一般上都會有工傷意外保險,保障受傷員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