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伤人认罪 技术人员罚2000
(槟城26日讯)蓄意伤人,被判罚款2000令吉或入狱3个月!
一名华裔技术人员于农历新年一周前,在卡巴星道一间酒吧,致伤一名与友人在喝酒聊天的同裔青年,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承认有罪。
推事宣判被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入狱3个月替代。不过,被告过后缴交罚款。
被告是32岁的周昌明(译音),控状指他在今年2月2日凌晨12时,在槟城卡巴星道一间酒吧,蓄意致伤一名39岁的华裔青年,触犯刑事法典323条文。
此罪行最高刑罚是坐牢1年或罚款2000令吉,因此,推事凯特琳今日对被告作出的判决,是属最高刑罚。
主控官努鲁英丹副检察司在陈述案情时说,此案原告当时与友人在酒吧喝酒聊天,突被约4至5名华裔青年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是案中被告。
她说,事主被打致脸肿、胸口、膝盖部分都感疼痛、上前劝架的事主友人也遭殃被打。
被告在求情时,向推事凯特琳指出,他已知错,并深感懊悔,希望法庭从轻发落,只施以罚款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