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撤销参与黑色集会控状 三苏依斯干达申请驳回
(吉隆坡26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公正党武吉卡迪区国会议员三苏依斯干达,要求撤销因参与“505黑色集会”所面对的控状申请。
法官拿督阿兹曼作出上述裁决时指出,宗教场所是神圣的,必须受到保护。
“宗教场所应该受保护,即使是1000年,或是不同宗教、种族或政治观点。”
三苏依斯干达(40岁)申请撤销控状的理由是因为他认为有关控状是有缺陷、有恶意及偏见、出于政治意图,以及选择性起诉等。
他要求撤销这项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2)(b)条文下被控的罪名,因认为有关条文不符合宪法和违反联邦宪法第10条(1)(B)条文。
三苏依斯干达也是前公青团长。
控状指他于2013年6月22日下午1时15分,于马大拉曼清真寺范围内出席集会;一旦罪成,罚款最高2万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慕斯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