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國偉:大麻和飆車合法化?
大麻合法化?這個要求,突然變成一個課題。
儘管國外不少地方,允許合法擁有少量及自用的大麻,但是在我國,大麻就是毒品,就是違法。
擺在眼前的現實是,大麻是毒品,不管是擁有或吸食都是違法,但坊間其實有不少人偷偷吸大麻。
讓人感興趣的是,據報導,早前建議把大麻合法化的巫青團基層領袖賽益羅斯裡所提出的理由。
他說大麻有助減輕壓力,而且國外有不少地方也因為將大麻合法化,犯罪率減少了,最重要是,當大麻合法化之後,可讓種植它的人賺錢應付生活開銷。
當然,賽益羅斯裡的建議跟理由,引起一片非議之聲。
讓我們換個角度想,如果現在暗地裡吸大麻的人很多,由於是違法,貨源取得不易,因此價錢不便宜。
別因小而失大
如果我們能合法化大麻,然後自己種,那麼不但有貨源保證,價格也會下跌,讓吸的人不用這么辛苦取貨,而且採用“國貨”就不會造成外匯流失,只讓走私者賺飽,正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
況且,自種大麻除了可讓種植販賣大麻的國人賺錢,搞不好政府還能征稅,這可是一舉多得的建議!
這種想法,這種建議,就和百多年前清朝政府討論要禁絕鴉片時,一位叫許乃濟的官員所提出的建議及看法,幾乎一模一樣。
他認為應該讓鴉片貿易合法化,避免走私讓官方無利可圖;再來開放民間自己種鴉片,就不用只靠進口英國人的鴉片,也不怕白銀被英國人賺去。而且,與其禁絕人民吸食鴉片,倒不如開放讓大家吸,這樣國家又可賣鴉片抽鴉片稅,財政收入增加。
據說,皇帝對這建議一度心動,只是最後多數人反對,才沒有採納。原因很簡單,會因小失大。
同樣的,今天賽益羅斯裡提出大麻合法化要求,肯定也不會獲得多數人包括政府的同意。
只是,基於類似的利害考量,不允許大麻合法化,怎會又有當官的想要用合法化賽車來減少非法飆車的禍害呢?
真是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