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嫌犯落網3人被控 案件謎團重重
(新加坡26日訊)“獅城富二代兄弟在馬遭綁架”案;落網的8名嫌犯中,有4人是在檳城被捕,另外4人則在新加坡被扣;在新加坡被扣留的1男3女嫌犯當中3人,今天已正式被控!
被控的3人分別是1男2女,其中一名女被告是破產的前教師;而另一名女被告患嚴重心疾,而且早前也曾涉及其他罪行,戴著電子腳環在家服刑。
男被告是正面臨經濟困境的年輕商人;馬新警方還在調查綁匪之間、及他們與肉票之間的關係。
此案至今仍謎團重重,包括誰才是主使、綁匪如何知道兄弟行蹤、大馬綁匪與獅城同黨如何聯系等,都將是此案重要關鍵。
新馬聯手3天破案
一對新加坡兄弟黃志豪(28歲)與黃家豪(27歲)日前到檳城公幹,結果遭人禁錮和勒索35萬新元(約105萬令吉)贖金;新馬兩國警方聯手偵查,3天內迅速破案,逮捕4名大馬人與4名新加坡籍男女。
3名新加坡籍被告年齡介於26歲至54歲,他們是在刑事法典第385節條文下被控,控制指他們為了勒索而致人於恐懼受傷害。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最長5年,男性並得接受鞭刑。
兩名女被告分別是黃艾芳(52歲)和方玲玲(45歲);男子林佳亮(25歲)是3人當中最年輕的被告。(人名譯音)
根據控狀,3人涉嫌在本月22日和24日之間,企圖勒索一名叫林秋娟(譯音)的女子,恐嚇對方若不交出美元25萬元(約34萬9905新元/約105萬令吉)的贖金,就會傷害黃家兩兄弟。
林秋娟是黃志豪的未婚妻,她於22日晚上10時54分報警。
新加坡警方和馬來西亞皇家警察部隊合作,追查所有線索,經過一番調查後,終於破案。在這起案件中,兩名受害者沒有受傷,家屬也沒支付任何贖金。
女被告戴電子腳環在家服刑
52歲女被告疑早前涉及其他罪行,戴著電子腳環在家服刑,去年動了心臟手術後,走幾步路就氣喘吁吁,看護對她涉案感到驚訝。
女被告黃艾芳(52歲)住在亨德申路(Henderson Road)租賃組屋區的住家。
黃艾芳的看護鄭女士(54歲,清潔工)透露,黃艾芳與28歲兒子同住在這間一房一廳的單位已有15年。
去年11月,黃艾芳動了心臟手術,之後容易在夜間氣喘,兒子為照顧母親,請了鄭女士來照顧她的生活起居。
患心臟病每天服藥
鄭女士說,黃艾芳原本就戴著電子腳環,但不知道她以前犯了什麼法。
由於鄭女士每天下午至凌晨2時會出外工作,她對黃艾芳在白天的活動並不清楚,也不知道她怎麼會認識年輕的另一被告林佳亮。
她說,黃艾芳的心臟病相當嚴重,除了每天服藥,走起路來也會氣喘;但她形容,黃艾芳的心地善良,常會投錢進捐款箱。
根據會計與企業管制局記錄,黃艾芳1991年曾經營名為“Zhanrong Employment Agency”的僱傭中心,但該公司已經停業。
1被告稱曾當小學教師
45歲女被告方玲玲聲稱自己曾是一名小學教師,還在補習中心教課!
她也曾向別人聲稱自己是一名警員。
方玲玲未婚,和她60來歲母親同住在馬西嶺一帶的三房式組屋。
一名不願具名的鄰居指,方玲玲外形像“男人婆”,總是穿著有領T恤和褲子。
他說,方玲玲去年曾告訴他,她的母親患癌,需要入院動手術,如今已出院。
鄰居也說,方玲玲聲稱自己曾是一名東部一所小學的老師,有10年工作經驗,過後在一家補習中心任職,希望鄰居讓她教孩子補習。
鄰居在2014年讓方玲玲為孩子補習,學費是一堂課45元,鄰居聲稱孩子的成績,反而“越補越差”。
詢及方玲玲是否有任何財務問題,鄰居說,他沒詢問對方的學歷,更不清楚對方的財務狀況,但表示向他預付1600元的學費。
根據會計與企業管制局記錄,方玲玲曾於2007年開公司,但一個月後就結業。
肉票未婚妻接電話報警
被綁架的富二代兄弟中,哥哥是準新郎,29歲未婚妻深夜接獲勒索電話,驚悉未婚夫與弟弟遭人綁架,立即報警。
令人不解的是,綁匪為何有28歲哥哥未婚妻的聯繫,為什麼撥電向她索贖金?
新加坡警方的文告指出,本週一晚上10時54分,一名29歲女子報警稱,接獲一通馬來西亞手機號碼來電,要求她支付25萬美元(105萬令吉),以換取她28歲未婚夫的自由。
據知,這名28歲的男子,週一與27歲的弟弟抵達大馬檳城,準備到那裡公幹。
豈料,兩人剛抵達不久,傍晚準備出外吃晚餐時,冷不防被4名大漢強行拖上車,之後載到酒店禁錮。
未婚妻馬上報警,新加坡警方與檳州警方立即展開聯合行動。
兩兄弟位於金文泰的住家週五無人應門,兩人目前還在大馬檳城。
酒店職員:逾40警上樓捉人
廉價酒店櫃檯職員憶述,案發時,多達40名警員突然出現,當中10名直衝樓上房間抓人,全程3小時,氣氛非常緊張!
獅城兩兄弟週一晚上在檳城喬治市被4名大馬嫌犯綁架,住在當地酒店兩個晚上,並於週三轉到丹戎道光的另一間廉價酒店。
據當地一名櫃檯職員陳先生受訪時說,獅城兩兄弟下午1時左右跟著那4人到櫃檯辦理手續,打算入住一晚;入住一晚的費用是100令吉(約35新元)左右。
“下午3時左右,10多名警員突然進入了旅社,衝到樓上。他們之後封鎖了整個酒店,沒人能夠進出,也不能夠去他們樓上的房間。”
陳先生說,更多警察陸續到場,一共相信有30到40名警察進行調查。
“到了傍晚6時左右,警方就帶著這六人下來。4名大馬人雙手上銬,兩名新加坡人則沒有上銬。”
他補充,整個逮捕過程氣氛非常緊張。
4綁匪稱陪兄弟“賭博”
一行六人租酒店,4名綁匪當時聲稱,是獅城兄弟要入住廉價酒店,他們是陪兩人到酒店“賭博”,行徑可疑。
旅社職員陳先生說,當時,另一名同事辦理手續的時候,之後,獅城兄弟打算入住一晚。
他指出,該批人起初要入住在樓下的房間,之後又改變主意,決定拿樓上的房間。
他說,獅城兄弟當時行動自由,沒有被捆綁。
此外,喬治市酒店的職員說,他們確實從週一到週三入住酒店,並在週三早上左右離開。
不過,根據他們的記錄,入住酒店房間的只是獅城弟弟黃家浩,但其他大馬嫌犯同樣有進出,例如其中一名泰裔嫌犯。
新國感謝大馬警方
新加坡警方刑事偵查局局長陳財喜副警察總監(調查及情報)在文告中,感謝馬來西亞警方在調查這起案件所給予的支持。
“得以迅速逮捕嫌犯,並安全救出受害者,新加坡警察部隊和馬來西亞皇家警察部隊的緊密合作扮演了重要角色。受害者家屬及時通知警方,並全力配合調查,讓警方從一開始就能採取行動,最終成功破案。”
另外,陳財喜表揚不辭勞苦的新加坡警員。
“他們不顧勞累,日以繼夜,在12天內順利偵破3宗案件。雖然遇到挑戰,但警員依舊在調查中展現出毅力和堅韌的精神。”
“他是膽小怕死的人!”
林佳亮妻堅信夫沒犯法
被告林佳亮妻子親眼看見丈夫被逮捕,堅持不相信他有犯法:“他是個膽小怕死的人!”。
被告林家亮的妻子(25歲)受訪時憶述,前天傍晚5時許出門工作,丈夫則剛放工到家。
她當時在住家樓下和丈夫友人交談,準備要載送對方一程,卻突然看見丈夫從電梯走了出來。
“我看見丈夫雙手上銬,馬上衝向前問發生什麼事情,警方說要協助調查。我根本沒有機會說話。”
她說,這兩天都沒有接獲警方的消息,男方家屬頻頻撥電話給她問情況。
她補充,從14歲認識丈夫,兩人有兩個孩子,分別是4歲和5歲。她不曉得丈夫有沒有大馬朋友,還是私底下去大馬。
方玲玲曾破產坐牢
被告方玲玲曾被宣告破產,2000年也因冒充律師行騙,被判坐牢15個月及罰款1000元。
根據資料,方玲玲曾於1992年被宣告破產,列入窮籍。
另外,據檔案資料顯示,方玲玲於1999年,在福南中心的快餐店撿到一本銀行支票簿,她向一名36歲男子謝福清聲稱自己是一名律師,收取3000元(約9600令吉)律師費。
方玲玲也被控使用不同手法到處騙錢,最後於2000年被判坐牢15個月及罰款1000元。
林佳亮大嫂:小叔經濟陷困
26歲男嫌犯5年前與妻子奉子成婚,目前面臨經濟困境,與哥哥一家同住蔡厝港四房式單位。
林佳亮大嫂受訪時證實小叔被捕,但表示對案件性質不知情。
大嫂透露,小叔目前面臨經濟困境,還有妻子和兩個年幼兒子要養,她和丈夫一直有提供他經濟援助。
根據會計與企業管制局記錄,凌佳亮是一家名為“Global Synergy Holdings”公司的董事,去年8月起擔任該職務。
大嫂說,該蔡厝港組屋單位目前住有兩戶人家,除了自己和丈夫與孩子,還有林佳亮一家四口,據知至少有7人同住。不過,該單位是註冊在林佳亮與妻子名下。
沒引起酒店職員注意
肉票綁匪或相識
獨家報導:陳紫凌
(檳城26日訊)消息指出,肉票和綁匪雙方可能相識,所以綁匪能在沒引起酒店職員注意的情況下,將肉票兄弟帶返酒店客房禁錮。
據了解,當時,綁匪在兩名富二代下榻的酒店附近擄走兩人後,將肉票兄弟帶到拉律路一間酒店禁錮約兩天。
之後綁匪轉換藏肉票地點,把肉票帶到丹絨道光某間廉價旅館,而警方最後是在第2個地點,救出兩名肉票。
消息透露,肉票兄弟於週一(22日)晚上被擄走後,就直接被帶返上述酒店,但綁匪竟能瞞天過海,在沒引起任何酒店住客或職員注意的情況下,“順利”把兩名肉票兄弟帶返客房內禁錮。
消息說,一般相信肉票與綁匪雙方之間是相識,當時,當兩名肉票兄弟可能不知道本身已遭綁架,所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信綁匪並尾隨回該間酒店。
由於肉票兄弟不疑有詐,所以相信當時雙方如一般住客般,毫無異樣辦登記手續入住客房,故此沒引起酒店職員的懷疑。
另外,由於肉票來自新加坡,此案涉及外國警方,兩國警方需配合聯手調查及進行逮捕行動,所以為免影響調查工作,檳州警方高層對此案三緘其口。
檳島東北縣警區主任米奧法立受詢時指沒掌握到案情,檳州刑事調查組主任拿督查卡利亞昨日受詢時也不願透露詳情,僅說警方會在適當時候,召開記者會公佈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