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佩霞:控上法庭更有效
車禍頻傳,涉案的以無牌駕駛者為多,300令吉的罰款對他們而言,根本數目不大,繳了就沒事了。
根據現有的交通法令,無牌駕駛者若被控上庭,僅被罰款300令吉或以坐牢3天頂替。
為了減少車禍,警方指將向內政部建議修改法令,直接把無駕照的司機控上法庭。
許多人對於此建議表示非常贊同,並認為一旦此建議通過,將有效降低車禍率。
我們常常發現,車禍的肇因,大部分都是人為因素,如闖紅燈、非法超車等,同時一些涉及的司機,都是無牌駕駛者。
他們在公路上的舉止行為,不只對本身帶來威脅,而且也對他人的安全構成威脅。
這些無牌駕駛者,都是受朋友所影響。國內很多死亡車禍,都是無牌駕駛者惹出來的禍。
他們在公路上橫衝直撞,危險駕駛,若不幸造成意外,多少家庭的天倫之樂便因此毀掉。
此外,我們也不難發現,很多無牌駕駛者,因父母親管教不嚴,偷偷使用父母親的交通工具,造成意外後,才來後悔及自責,卻已無法改變悲劇。
無牌駕照者的父母,大部分都不知孩子在外的活動、所結交的朋友等,因為他們都是忙於本身的事務及工作,沒有時間好好管教孩子。
因此,警方建議,將交通工具借給這些無牌人士使用者的父母或車主,也會一起被提控。這的確可讓父母們多關心孩子在外的動向。此外,有關當局也應該考慮提高罰款額或吊銷駕照,讓違例者付出代價,得到應有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