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新加坡富二代兄弟在馬遭綁架案”;根據探悉,兄弟黃志豪(28歲,商人)和黃家豪(27歲),是代叔叔遠赴檳城,向神秘人收取多達數十萬元的債務,過后因談判破裂,捲入風波,遭禁錮和勒索。
在馬新警方合作下,大馬警方逮捕4名男子,新加坡警方也逮捕4名男女,當中3人凌佳亮(25歲)、黃艾鳳(52歲)及方玲玲(45歲)已被控。
檳州警方前天召開記者會透露,兩兄弟是代親戚到檳城解決商業糾紛問題,但這些商業活動都在新加坡進行。
據瞭解,這筆債務涉及的款項多達數十萬元。不過,兩兄弟到了檳城談判時破裂,對方沒繳付欠下的款項。
黃志豪及黃家豪是到檳城喬治市某酒店和一名神秘人交談后離開,就被人擄走。
一般相信,這名神秘人或許就是欠下數十萬元債務的關鍵人物,也可能是警方正要尋找的第5名嫌犯。
據瞭解,兄弟倆被擄走后,黃志豪的未婚妻接獲不明的馬來西亞電話,要求他們交出25萬美元(約105萬令吉)的贖金。
3被告或被引渡受審
新加坡兄弟在檳城遭禁錮勒索,其中3名被告或可能被要求引渡到大馬受審,一旦罪成,將被判終身監禁和鞭刑。
這3人目前是在刑事法典第385條文下被控,指他們為了勒索而恐嚇受害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最長5年,或是鞭刑。
資深刑事律師符兆明與李亞豐異口同聲指出,3名被告很可能會被大馬警方要求引渡受審。
李亞豐說,雖然3人在新加坡被控,但接獲引渡要求,控方可要求國家法院判被告無事省釋。無事省釋不等于無罪釋放,控方日后可再提控被告。
符兆明則說,此案在檳城發生,所以大馬警方很有可能提出引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