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安危不容馬虎
新山日前發生一宗疑是保母疏忽,造成3個月大女嬰不幸死亡的悲劇,再一次引起社會大眾對托兒所安全品質關注問題;而且這一次也反映出政府當局對托兒所,包括對付非法經營托兒所的管制工作做得不足。
國內的托兒所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意外,以往也有發生過女童在托兒所沖涼房內的水盆溺斃等意外事件,一次又一次悲劇,各造都有責任進行檢討,托兒所安全品質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意外久不久又發生,事出必有因,涉及的各造都要承擔責任。
制定健全制度
政府當局必須嚴厲管制國內合法托兒所,加強監管力度,在嚴管規定托兒所必須註冊外,也要制定健全的執法制度,包括定期上門對展開執法或突擊檢查行動,確保托兒所符合當局制定的安全規格或指南,吊銷不符合資格的托兒中心註冊,同時對外公布不合格托兒所的資料等,讓家長們了解情況。
至於非法托兒所,當局更要加以對付,家長也要選擇有安全品質保證的托兒所,實地考察,以避免讓自己幼兒陷入安全風險之中。
保母應受訓練
國內雙薪家庭增加,托兒服務需求量也逐漸增加,管制工作就必須做得更好,托兒服務關乎一名幼兒的安全與健康,甚至是性命問題,幼童不會對周遭環境所存在的安全風險有所意識,一不小心就很容易造成意外發生,所以托兒所的品質和相關保母人員的訓練都要非常健全。
因此,有關當局不能僅設條例或法令,而缺乏監督或執法,幼兒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保障他們的健康安全成長,是大人的責任,若有任何一方疏忽致死幼兒,都應該受到嚴厲對付,以示警惕,避免意外悲劇一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