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淑欣:犯案手法神級化

神,其實也是人,他們做到人做不到的東西,也就變成神!

我們用“神偷”來形容能偷人所不能偷的小偷,也用“神級”這個詞來形容非常非常強大的人事物,比如說“神級料理”、“神級理論”和“神級師傅”。

沿用這套“神”論,我覺得應該頒發一個“神級”獎牌給那批租神手拖提款機的竊匪!

神手拖提款機,真的聞所未聞,要不是現場採訪親眼看見被棄在銀行門外的神手,我打死都不相信﹔姑且跳脫道德和法律,我還真對這批竊匪的頭腦甘拜下風。

犯罪分子應該算是地表最強的學習分子,他們擅長從過往經驗和失誤中學習,更精明的甚至會揣摩受害者的心態、掌握各種情報,再慢慢推演出動一套萬無一失的幹案件手法。

就拿提款機劫案來說,一開始先是鑿牆闖入銀行、再來是OXY黨的焊開提款機、接下來是動用貨卡或羅厘等拖提款機,現在連神手都出動了,下次會不會直接開一台坦克撞進銀行,把提款機壓個稀巴爛!?

(大家可以像我一樣自行腦補未來劫案的畫面,儘管天馬行空,反正都有可能。)

老百姓等神救

說回本質話題,罪犯不停地進化、強化,甚至神化,我們的執法單位卻像破廟裡的舊神像,即不好看,也不好用,無計可施。

執法單位公佈罪案數據,都說已下降,像是自己吃自己爽的毒藥,吃多了就無藥可救,可憐我們這些旁觀者清的平凡老百姓。

神啊,救救我們吧!

(社會新聞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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