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杀银行职员‧抢银行枪杀女职员 前保安员维持死刑
(布城29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大马银行(Ambank)前印尼籍保安,劳德阿迪拉西拉被判死刑的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判决。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早一致裁决,维持被告次控状,即使用泵动枪(pumpgun)为武器,蓄意开枪致死大马银行女职员诺阿西达(37岁)。
另4司为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丹斯里阿末马洛、丹斯里哈山拉,以及拿督扎哈拉。
莎阿南高庭于2014年8月8日,判处被告于2013年10月23日,傍晚6时至6时30分之间,在梳邦再也USJ Sentral12路的大马银行分行内所犯下的2项罪行成立,并宣判死刑。
案情指出,案发当天被告值班,他在诺阿西达与另1名职员将现金置入保险库时,开枪击中诺阿西达脸部。接着,被告将另1名银行职员推离保险库,并在拿取45万令吉现金后逃离。
据警方调查显示,部分现金被另名印尼籍保安归还,而这笔钱是被告之前许诺给他的;被告潜逃18天后在柔佛落网,而警方也在梳邦再也寻获干案武器泵动枪。
被告代表律师是古顺盛(译音)及S西尔瓦;主控官为东姑阿米尔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