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向皆绿灯酿车祸 呈文件向市议会索偿
在红绿灯处和一辆车相撞,当时双方皆显示绿灯,事主想了解如何控告公共工程局(JKR)。
⊙李先生指出,他在去年11月尾于靠近丹绒马林(Tanjung Malim)附近大路的T字路口,转右时和右侧路口的车辆相撞。
“当时我们两个路口的红绿灯都显示绿灯,随后我们都去警局报案,也向警方提及红绿灯的事情。”
他说,在车祸发生约1个月后,他驾着刚修好的车前往同一地点时,该红绿灯仍然出现同样情况,现在则不确定有否改善。
他希望能了解倘若想要就此事控告公共工程局,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要怎么控告?
★林若辉律师
在两方都显示绿灯的情况下,事主可以控告负责单位,但红绿灯负责单位应是市议会。
条件是事主需在控告前报案。
我建议事主和另一方都以书面形式向该区市议会投诉和索赔,并附上报案书副本和告知对方其损失。
倘若市议会拒绝赔偿,事主可聘请律师处理。
此外,若如今红绿灯仍出现同时绿灯的情况,事主也可以录下情况,作为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