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方向皆綠燈釀車禍 呈文件向市議會索償
在紅綠燈處和一輛車相撞,當時雙方皆顯示綠燈,事主想了解如何控告公共工程局(JKR)。
⊙李先生指出,他在去年11月尾於靠近丹絨馬林(Tanjung Malim)附近大路的T字路口,轉右時和右側路口的車輛相撞。
“當時我們兩個路口的紅綠燈都顯示綠燈,隨後我們都去警局報案,也向警方提及紅綠燈的事情。”
他說,在車禍發生約1個月後,他駕著剛修好的車前往同一地點時,該紅綠燈仍然出現同樣情況,現在則不確定有否改善。
他希望能了解倘若想要就此事控告公共工程局,需要符合什麼條件?要怎麼控告?
★林若輝律師
在兩方都顯示綠燈的情況下,事主可以控告負責單位,但紅綠燈負責單位應是市議會。
條件是事主需在控告前報案。
我建議事主和另一方都以書面形式向該區市議會投訴和索賠,並附上報案書副本和告知對方其損失。
倘若市議會拒絕賠償,事主可聘請律師處理。
此外,若如今紅綠燈仍出現同時綠燈的情況,事主也可以錄下情況,作為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