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3人收取賄金 交局前局長罰款2萬

(關丹29日訊)雲冰慕阿占沙陸路交通局前局長,今早在關丹地庭面控5項貪污罪名時認罪,被判罰款2萬令吉。

被告阿斯哈(52歲),承認于2012年7月至9月之間,在關丹武吉烏美路某銀行,分別向3人收取賄金,觸犯刑事法典第165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根據案情,布城反貪污委員會接獲投報,指被告在2012年期間,每月收取羅厘業者提供的賄金,作為不採取法律對付的回酬。

反貪會的調查也發現,被告私人銀行戶頭多項匯款紀錄顯示,款項是從數名擁有陸路交通局罰單的違規人士所轉發。

辯護律師阿末再迪為被告求情時說,由于被告患有嚴重糖尿病,剛動了腳部手術,不宜坐牢,希望法官判處罰款替代監禁。

他說,被告落網前基于健康問題,已于2014年11月26日向陸路交通局辭呈。

“如今被告沒有工作能力,需承擔妻子及4名年幼孩子,希望法官輕判。”

法官拿督哈比峇宣判被告每項罪行罰款4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須以監禁5個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為諾阿查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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