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生病逝被拖欠薪资 夫再诉政府索偿50万
(北海29日讯)不满起诉卫生局及卫生部等相关4造,却被法庭以行政技术问题驳回,女医生丈夫今日再度入禀法庭,针对其病逝妻子被拖欠2年有薪病假的薪资,提出上诉,并向中央政府索偿50万令吉。
病逝的琦塔山达兰(52岁),是威南卫生局一名拥有UD53级别的医生,以合约方式在威南卫生局服务长达16年,2013年被诊断患脑癌后,申请有薪病假,却被指未获该局支付有薪病假薪资。
女医生的丈夫山达兰医生今日在律师陪同下,前往北海地庭入禀妻子的案件,希望替妻子讨回一个公道。
山达兰说,妻子于去年2月16日因脑癌不治,他于两年前针对妻子被拖欠薪资一事,入禀法庭,起诉威南卫生局局长、槟州卫生局主任、卫生部秘书长及卫生部等相关4造以索偿薪资,岂料拖延了两年,今年2月17日被法官撤销案件。
获卫生部长支持
他说,妻子于2013年4月被医生诊断患脑癌,随后向部门上级申请两年有薪病假,病假期间,每月仍能领取7000令吉薪资,同时获卫生部长苏巴马廉致函支持。
他说,根据“公务员准则”(Perintah Am)C章第31(a),公务员享有肺结核、麻风及肿瘤病假,不管员工符合资格与否,都获不超过6个月的薪资。
他说,第31(b)(a)列明,根据PP9/91条规,经上级批准病假后,麻风及肿瘤病患获支付不超过24个月薪资、肺结核病患获支付不超过12个月薪资。
他说,他与妻子育有两名孩子,分别就读中一及中五,患癌期间,当局没有给予任何援助及支付薪资,令妻子因经济压力蒙受精神困扰,所以他才向中央政府提出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