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額25萬須註冊GST? 方誌民:勿向人民開刀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營業額25萬須註冊GST? 方誌民:勿向人民開刀

賴瑞林(右)及黃聲報(左)贈送紀念品給方誌民。
賴瑞林(右)及黃聲報(左)贈送紀念品給方誌民。

(馬六甲29日訊)馬來西亞雜貨商聯合會總會長方誌民說,消費稅自去年4月開跑後,令市場上烏煙瘴氣,如今營業額達25萬或30萬令吉的商家,有可能須註冊成為消費稅註冊商家。



他說,目前全球經濟不景氣,政府不應在這時刻落實,讓營業額達25萬或30萬令吉的商家,註冊為消費稅註冊商家。

他吁請同業做好應對準備,總會也會協助,給予同業關於消費稅的解說等。

目前,凡年營業額超過50萬令吉的業者,要向關稅局註冊消費稅,而年營業額低於50萬令吉的業者,也可自願成為消費稅註冊者,以享有進項稅回扣。



方誌民說,我國經濟蕭條、令吉貶值,政府的石油收入也減少300多億令吉,若沒有消費稅,國家將更痛苦,但政府也不應向老百姓開刀。

“就如一個企業辛苦,總不能向員工開刀,應尋找更多生產,才是上策。所以政府應設法提升收入,才是上策,而非向老百姓開刀。”

他是昨晚出席馬六甲雜貨零售商公會新春聯歡晚宴致詞時,這么指出。

讓同業頭痛

此外,方誌民說,政府的政策讓同業頭痛,包括不久前宣佈外勞人頭稅調漲,引起多方反彈後就擱置。這讓人覺得政府在投石問路,探測老百姓的反應,這是一個不成熟政府的做法。

他說,政府也有計劃統一煙盒包裝,這又是另一項投石問路。同時,也可能會造成假煙或私煙的問題,最終損失的是國家。

他說,政府應撤銷售賣香煙執照措施,而不是延緩落實。

“雖一年的售賣香煙執照費只有25令吉,但若為了賺取25令吉,可能會引起更多走私煙的問題,也有一些同業索性不賣香煙。”

出席者包括馬六甲雜貨零售商公會主席賴瑞林及總務黃聲報等。

蔡智勇否認說法
“政府沒檢討消費稅”

獨家報導:邱玉珊

(吉隆坡29日訊)政府在去年4月1日落實消費稅,並規定年營業額超過50萬令吉的商家註冊消費稅,唯近期坊間有指政府將規定年營業額達25萬令吉或30萬令吉的商家也必須註冊消費稅,財政部副部長拿督蔡智勇澄清,政府至今未有計劃要檢討消費稅制度。

他說,我國落實消費稅不足一年時間,因此未有計劃檢討徵收消費稅制度。

“目前,符合資格註冊消費稅的商家正陸續向關稅局註冊,根據關稅局的數據顯示,至今有超過40萬名商家註冊消費稅,預料還有更多人會陸續註冊。”

不急於檢討

他是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政府在檢討任何政策前,都會聆聽業者的意見,尤其消費稅落實至今未足一年,因此政府並不急於檢討,在落實任何新政策時,政府會給予業者時間去適應。

“至今,我沒聽說關稅局要年收入達25萬令吉或30萬令吉的商家註冊消費稅。”

此外,他駁斥政府準備在來臨的國會下議院會議上,尋求調高6%消費稅率至8%的言論。

他說,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早前已指出,在考慮到人民承擔漲幅的能力下,政府不會在校準預算案時,調高消費稅率。

“倘若要提高消費稅率,早在之前公佈的校準預算案時,已作出宣布。”

馬來西亞雜貨商聯合會總會長方誌民週六(28日)指出,消費稅自從去年4月開跑後,搞得市場上烏煙瘴氣,如今有可能營業額達25萬或30萬令吉的商家,須註冊成為消費稅註冊商家,這將為同業帶來難題,政府不應該在這時刻落實,讓營業額達25萬或30萬令吉的商家,註冊為消費稅註冊商家。

蔡智勇呼籲各造,若對消費稅有疑問,可致電關稅局詢問,切勿聽信未經證實的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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