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携炸弹到国防部 达伊沙成员不认罪
(吉隆坡29日讯)丹绒红毛丹医院证实,日前自称是“达伊沙”(DAESH)恐怖分子成员,并携带炸弹到国防部的男子,事发时不清醒及处于疯癫状态,但目前精神状况已稳定,适合面对法庭审讯。
丹绒红毛丹医院是经过1个月观察后,提呈被告的精神健康检查报告。
主控官阿末基其里副检察司今日向法庭指出,报告证实被告在事发时处于不清醒状况,也不知其行为将带来的后果,但目前精神状况已稳定,适合面审。
推事胡丝娜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案订3月22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胡再依法被控在1月20日晚上8时10分,告诉1名军人说他携带炸弹到位于旺沙玛朱巴当登八路的国防部岗哨入口处,企图制造恐慌和骚乱。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出庭面控时不认罪,随后在被告栏内也表现得非常淡定,其父亲也有出席旁听。被告代表律师为律师山苏苏来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