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标杆性裁决:政治人物不能起诉媒体诽谤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上诉庭标杆性裁决:政治人物不能起诉媒体诽谤

安南耶谷
安南耶谷

上诉庭今日裁定,政治人物不能起诉媒体诽谤,因为从政者是公众人物。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罗哈娜尤索夫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在审理《马来西亚前锋报》要求撤销彭亨州务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的诽谤诉讼申请后,发表简短判词时说,法庭认为该报报导,整篇文章内容已充分显示安南耶谷的身份是名州务大臣,而不是个人身份。

她说,安南耶谷起诉该报章的诉讼应该被撤销,因为根据一个英国案例,英格兰德比郡县议会起诉英国《泰晤士报》诽谤案中显示,地方政府不可以向报章采取诽谤诉讼行动。

另两司是上诉庭法官丹斯里依德利斯哈伦及高庭法官拿督玛丽;他们也谕令安南耶谷支付3000令吉堂费。



较早前,安南耶谷代表律师阿美力西都陈词时说,安南耶谷不是以公职身份起诉该报章,而是以私人身份提出民事诉讼。

《马来西亚前锋报》代表律师利扎较后在庭外向记者说,上诉庭的判决可谓是一项标杆性的判决,因这意味着往后,公众人物只能针对比较个人的攻击,起诉他人诽谤。

新闻背景

安南耶谷是于2014年12月5日入禀高庭,并在诉讼中把持有《马来西亚前锋报》的马来前锋(马)有限公司,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他在诉讼中说,该报在2014年11月9日通过编辑群,以“阿旺士拉末”之名,借金马仑爆发的夺命山洪事件撰写了一篇题为《安南很厉害吗?》文章;除了批评他处于舒适区及在位太久外,也批评他成天利用政治权力来欺压媒体、行事风格狂傲,并促请他勿成为巫统和彭亨州的负资产。

《马来西亚前锋报》过后要求法庭,撤销安南的诽谤诉讼,不过,法庭于去年7月23日,驳回该报的申请,并谕令该报须支付3000令吉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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