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佩妮:慎選有執業證書保母
柔佛士姑來可愛的3個月大女嬰張貝爾,疑保母失職,不知何故在保母家中嘴唇發紫,送院後沒了氣息,結束短暫人生。
小貝爾的年輕父母在面子書上聲聲控訴和不解,字字痛心,活潑可愛的孩子原本送去保母家時還好好的,轉個身變成冰冷的小屍體,叫父母如何接受?
相信只要有孩子,尤其是把孩子交託給保母或他人照顧的父母,對此最是感同身受,只能默默為小貝爾祈禱,希望她現在天上成為小天使,來生能與今生無緣的父母再續父女和母女情緣。
在國家經濟不景氣,百物漲價的年代,現時已不同過去的“夫在外妻在內”社會,而是夫妻必須共同出來社會工作,夫婦雙糧才可支撐一個家庭;再多麼不舍,也得把孩子交託他人照顧者,多不勝數。
要找一個好保母不容易,東選西選都不中意或擔心寶寶沒受到很好照顧,現代父母真難做,如果經濟許可,很多職業母親寧可放下高薪厚職,親自照顧孩子,就百無一失。
很多人不知,原來家庭保母也需要向政府相關部門登記和注冊,獲得證書後才可成為一名保母,為他人照顧孩子。
受政府管制的托兒所共有4類,即在家托兒所、職場托兒所、公眾托兒所及一個大馬托兒所,這些托兒所至少要有4名嬰兒或孩童,如沒有向政府登記就屬不合法。
沒真正全面管制
這些托兒所受到管制,對父母或社會來說當然很好,但左看右看似乎沒有包括在家保母同時照顧4名以下嬰兒或孩童的情況,這樣一來,意即政府根本沒有真正全面管制和確保在家保母的素質。
在家保母和職業父母就如同賄賂的關係,有人受賄才有人賄賂,如果父母願意把孩子交到沒有合法證書的保母手中,又有什麼理由在出事時大喊保母素質不好,疏忽照顧本身的小孩。
政府除了鼓勵住家保母注冊和管制,更迫切要做的就是教育父母要慎選有執業證書的保母,不要隨意把孩子交到沒有合法證書的住家保母處。
與非政府組織合作是很重要的一環,政府可與非政組織一起舉辦各項運動,通過各自網絡,傳達住家保母也要有政府發出的證書的訊息,這樣一來,父母就知道他們可通過證書確認保母素質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