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新加坡賭場幹案 大馬男子偷270萬籌碼
(新加坡1日訊)一名大馬男子到新加坡賭博,賭輸錢後竟向身邊賭客下手,偷走對方總值90萬元(約270萬令吉)的籌碼和9000多元(約2萬7000令吉)現金。
他回國後,還大方把其中50萬元(約150萬令吉)籌碼分給朋友。
《聯合早報》報導,被告楊傑遜(24歲,譯音)承認偷竊和把贓物帶出境兩項罪名,被判坐牢4年,另一項在賭場外擁有超過1萬元(約3萬令吉)籌碼,牴觸賭場管製法令(Casino Control Act)的罪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去年9月2日下午,新加坡男子查爾斯·帕特里(71歲,退休)在濱海灣金沙賭場提了10枚總值100萬元(約300萬令吉)的籌碼,過後到賭場3樓的御匾室去賭博。
帶著賊贓逃回大馬
晚上約7時30分,楊傑遜也在同一區裡,他站在一旁觀察帕特里下注,並看見他把籌碼放入手抓包裡。約40分鐘後,帕特裡把手抓包和手機放在其中一張賭桌上,然後到附近的賭桌下注。
案情顯示,楊傑遜趁機把一瓶水放在帕特里的物件旁,跟著不時拿起瓶子喝水,藉此製造假象,讓旁人誤以為包包和手機是他的。不久後,他順手牽羊偷走帕特里的財物,他先把手機扔了,跟著很快搭德士離開賭場到武吉士一帶。
同一天晚上約9時25分,楊傑遜帶著賊贓從兀蘭關卡逃回馬來西亞,他把價值千元的名牌手抓包留著自己用,9100元現金花在賭博和個人開銷上。至於90萬元籌碼,他留下其中40萬元,其他50萬元分給朋友。
在古晉被捕引渡到新加坡
今年1月18日,楊傑遜在砂拉越古晉被大馬警方逮捕,兩天后被引渡到新加坡。警方過後取回70萬元(約210萬令吉)籌碼和失竊的手抓包。
主控官黃敏副檢察司指出,被告偷竊的物品金額非常高,他預先做出一系列動作讓人誤以為包包是他的。他明知手抓包裡裝有巨額財物,仍決定把贓物帶離境。
沒有律師代表的楊傑遜求情時說,他以遊客身分到新加坡賭博輸錢後犯案。這是他第一次,也會是最後一次犯罪,懇求法官看在他還年輕的份上輕判他。